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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养老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FOF) (009442): 关于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鸿象有喜2023-11-09【焦点新闻】22226人已围观
原标题:中银养老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FOF) : 关于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养老目标
日期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2040
中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
(FOF)
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11月7日及2023年11月8日在规定媒介发布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00944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1月10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若截至2023年11月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风险提示
若截至2023年11月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为更好地提醒投资者相关事宜,本基金将在进入清算程序前安排5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自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止为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该期间最短持有期到期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但期间不办理投资者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1月10日,投资人最短持有时间为三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三年的年度对日止,三年为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等情形,基金管理人仍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实际情况决定全额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如进入清算程序,届时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
敬请投资者注意上述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3 11 9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养老目标
日期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2040
中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
(FOF)
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11月7日及2023年11月8日在规定媒介发布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00944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1月10日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若截至2023年11月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风险提示
若截至2023年11月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为更好地提醒投资者相关事宜,本基金将在进入清算程序前安排5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自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止为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该期间最短持有期到期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但期间不办理投资者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1月10日,投资人最短持有时间为三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次三年的年度对日止,三年为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等情形,基金管理人仍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实际情况决定全额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部分延期赎回。
如进入清算程序,届时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
敬请投资者注意上述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3 1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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