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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000333):调整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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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美的集团:关于调整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2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年 4月 18日,美的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9年 5月 13日,公司召开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 1,150名激励对象授予 4,724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54.17元/股。

3、根据美的集团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9年 5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9年 5月 30日,同意公司向1,146名激励对象授予 4,714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54.17元/股调整为 52.87元/股。

公司原拟向 1,146名激励对象授予 4,714万份股票期权,由于 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和职务变动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1,146名变更为 1,131名,股票期权总量由 4,714万份调整为 4,654万份。2019年 7月 5日,公司完成了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4、公司于 2020年 6月 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 52.87元/股调整为 51.28元/股。

5、公司已经于 2021年 5月 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1年 6月 1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年 6月 2日。

6、公司于 2021年 6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51.28元/股调整为 49.71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业绩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第六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4654万份调整为 3896.32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六期激励对象共965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5月27日止)可行权共870.825万份股票期权。

7、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六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25,100份股票期权,并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9.71元/股调整为48.04元/股,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业绩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第六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30,255,000份调整为26,982,250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六期激励对象共905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3年5月29日止)可行权共8,412,250份股票期权。

8、公司于 2023年 6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六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 7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 40,591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 48.04元/股调整为 45.54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第六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18,570,000份调整为15,830,667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六期激励对象共762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5月29日止)可行权共7,339,417份股票期权。

9、公司于 2023年 5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 45.54元/股调整为 42.56元/股。

10、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六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15,100份股票期权。

11、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 2024年 5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六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5.54元/股调整为42.56元/股。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调整

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前,激励对象发生如下调整事项:

对41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40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78名所在单位2022年和2023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318,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23名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255,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六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491,250份调整为7,518,250份。

经上述调整之后,现有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实情况

1、根据《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41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40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78名所在单位2022年和2023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318,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23名 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255,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六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491,250份调整为7,518,250份。

2、公司本次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第六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除前述激励对象人员和期权数量调整外,其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所公告的完成授予登记的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相符。

五、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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