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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网关于开展“清朗浦江・e企同行”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的公告

查看 鸿象有喜 的更多文章鸿象有喜2024-04-27【旅游消费】14651人已围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市委网信办制定的《上海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指引(试行版)》相关指导,证券之星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加大涉企侵权举报受理处置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结合本次专项工作,证券之星逐步试点推行以下创新措施:

一,试点上线“争议”标签。对举报的涉及事项尚未得到充分举证的侵权信息、当事双方均已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相关信息等情况下,采取设置“争议标签”的方式。在文章内容前有明确的提示语句与对应标签(如“该文章被用户投诉举报,内容存疑有争议,请读者知悉” 字样,并将举报信息添加至文章醒目位置),请广大用户对带有“争议”标签的内容客观评判,理性辨别。

二,试点企业快速举报通道。为方便企业快速提交举报件,更快处理验证,证券之星试点开通快速举报通道,满足下列条件的举报件可使用快速通道简化流程:

(1)对于使用可验证域名所有权的企业邮箱举报件,可视情况简化提交资质证明材料、公函用印等举报流程;

(2)对于可明确通过公开渠道进行验证明确的举报件,可视情况免去证明材料。

三,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举报研处力度,以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优做强。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举报将被优先进行研处:

(1)“拟上市”企业:网站将重点保护“拟上市”企业网络合法权益,打击针对“拟上市”企业敲诈勒索等侵权行为;

(2)高新技术企业、特殊行业企业:如“专精特新”企业、涉密类型企业;

(3)重点保护上市企业网络合法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

四,试点辟谣创新机制。证券之星已经在首页上线“网络辟谣专区”(网址:https://focus.stockstar.com/list/6367.shtml),每日转载发布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今日辟谣”专栏、上海网络辟谣以及主流权威媒体的辟谣澄清类报道,敬请广大网友关注。同时,证券之星将建立匹配算法机制,对于已被证实但传播广泛的谣言关联对应的辟谣内容。

五,试点举报处理公示机制。证券之星建立举报处理公示机制,每月公示举报处理数据,并对其中典型案例进行隐私化处理后公示,便于企业学习如何准确提交举报材料,以提高举报研判效率。

证券之星将加强举报受理系统优化,加大举报工作人力投入等措施,着力提升涉企网络侵权信息处置时效,积极落实限时办结原则。对于举报事项清晰,举证材料充足的涉企侵权举报,原则上二个工作日内研处完毕,对于其中影响较大的举报,力争一个工作日内研处完毕。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复核研处的,在采取“争议标签”等措施的前提下,明确当事双方的反馈时限,原则上举报件办理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用户如发现涉企网络侵权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积极向网站举报。

证券之星网关于开展“清朗浦江・e企同行”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的公告

举报电话:021-50819999-0

举报信箱:jubao@stockstar.com

同时,为更好方便企业主体提交举报侵权信息,证券之星首页已经上线“涉企侵权投诉专区”(见首页首屏右侧图片),企业可进入专区查看相关投诉指引及投诉规则),专区地址为:https://info.stockstar.com/aboutus/repor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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