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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福新01 (152729): 2021年第一期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4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鸿象有喜2024-01-21【旅游消费】50955人已围观
原标题:21福新01 : 2021年第一期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4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债券代码:152729.SH 债券简称:21福新01
2021年第一期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4年1月25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4年1月26日
?本次偿还比例:20%
根据《2021年第一期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2021年第一期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每年分别偿还本
金的20%,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将于2024年1月26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的本金。为保
证本次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1年第一期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21福新01
3、债券代码:152729.SH
4、发行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5亿元
6、债券期限:7年(第3个、5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3.77%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同时设
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
年度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20%。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
息。
9、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21年1月
26日至2028年1月25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起至2028
年的每年1月26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4年1月25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
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和2028
年的每年1月26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
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
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
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
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100元*(1-0%-20%)
=8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
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
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2个交易日
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
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
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南江滨东大道新区三江大厦
联系人:严红
联系电话:0591-38722531
2、受托管理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
联系人:华晶
联系电话:0591-87319532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人:冯天骄
联系电话:021-68606283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债券代码:152729.SH 债券简称:21福新01
2021年第一期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4年1月25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4年1月26日
?本次偿还比例:20%
根据《2021年第一期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2021年第一期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每年分别偿还本
金的20%,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将于2024年1月26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的本金。为保
证本次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1年第一期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21福新01
3、债券代码:152729.SH
4、发行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5亿元
6、债券期限:7年(第3个、5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3.77%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同时设
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个计息
年度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20%。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
息。
9、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21年1月
26日至2028年1月25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起至2028
年的每年1月26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4年1月25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
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和2028
年的每年1月26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
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
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
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
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100元*(1-0%-20%)
=8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
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
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2个交易日
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
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
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南江滨东大道新区三江大厦
联系人:严红
联系电话:0591-38722531
2、受托管理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
联系人:华晶
联系电话:0591-87319532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人:冯天骄
联系电话:021-68606283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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